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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执法行动的主要做法

日期:2020-05-25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字号: 打印本页

 一、河北省唐山市

唐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点穴式精准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一是充分调研,分级式管控。支队紧盯影响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分析研判农资重点风险隐患。将韭菜、土豆、生姜、大葱等受地下害虫危害的蔬菜集中产区定为一级风险隐患;将露天菜、棚菜集中产区为二级隐患;将大田作物及果树产区为三级隐患,分级实施管控。

二是列出清单,精细化管理。支队根据重点作物、重点区域、重点时节、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品种将三级风险隐患绘制列表,同时制定了《关于春雷农资打假行动重点工作清单》,明确了行动时间、重点区域和检查重点,结合本市农资经营单位分布点位图进行精准监控。

 三是有的放矢,点穴式执法。支队先后深入玉田、滦南、丰南等地开展马铃薯防治地下害虫用药检查;深入乐亭、滦南等蔬菜产区开展农产品及投入品监督抽检,抽取韭菜样品40批次,蔬菜样品15批次;深入东郊农资批发市场开展农药、肥料样品质量抽检,抽取农药15个,肥料18个。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24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577个次,立案7起,罚没款2.59万元。

  二、江苏省盐城市

盐城市农业农村部门突出执法重点,组织开展联动执法周活动,实现市县联动,有力促进农资市场秩序稳定好转。

一是突出重点,服务中心。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销售白皮袋种子、应审定未审定主要农作物种子和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以及登记肥料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擅自扩大使用作物范围等多发违法行为列入重点查处清单,加大执法检查和办案力度。

二是市县联动,形成合力。市县10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每月固定一周开展联动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扩大执法声势,有力遏制了农资违法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已按照双随机监管要求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104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89个,抽检农药、肥料产品83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起。

三是以市促县,敢于亮剑。组织开展利剑出鞘、现查现办专项活动,由支队组织业务骨干分两个组直插选定县(市、区)镇村农资经营单位,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当场固定证据并交办督办。截至目前,已组织专项活动3次,检查3个县(区)共16个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查获无证经营农药点5个、案件线索8个。针对水稻种子超区域销售、鲜食玉米大豆品种未经审定、无证经营农药等突出问题加强执法办案指导,下发案件指导意见书3份,指导推进案件查处。

    三、山东省菏泽市

菏泽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属于农资制假售假易发地。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春雷行动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方式,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保障农资市场健康有序运转。

一是创新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利用农资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开展监测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052人次,整顿市场708个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616个次。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春耕生产关键时期迅速行动,结合春耕生产使用量大的重点品种,在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区域,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发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7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有效打击了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非法生产经营假劣、禁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三是主动协调,妥善处理纠纷。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积极主动协调各种农资质量纠纷,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时原则,妥善处理农资质量纠纷。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农资质量纠纷37起,全部按照规定时限给予处理。

四、辽宁省辽阳市

辽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打击经营假劣种子、农药添加隐性成分、肥料有效成分或含量不足等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检查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167个。此外,针对玉米种子经营门店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和检测,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13个,检测玉米种子品种368个。

二是开展入户倒查监管。针对疫情期间种植大户大部分已完成种子购买的实际情况,为做好玉米种子下地前最后一公里监管工作,执法队对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开展入户倒查,共检查种植大户102户,检查玉米品种186 个。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起,罚没款13.3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执法队以春耕备耕为契机,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为宗旨,广泛开展种子法、转基因生物安全条例、农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印制《农业执法服务手册》《致全市种子经营者的一封信》《致全市农药经营者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7000余份,发放到全市种子、农药经营者和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广大农民朋友手中,提高农民和农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