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法规司  >  执法监督

部分省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执法行动的主要做法

日期:2020-05-25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字号: 打印本页

一、福建省

    福建省地处东南,具有春来早的特点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特殊省情农情,因地制宜及早部署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升农资打假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相融合,避免两张皮现象。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农资行业管理机构的分工协作关系。以农兽药为重点,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牵头,兼顾农资监管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联合相关日常监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杜绝各自为战,有效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共同打击假劣农资,真正做到“1+12”

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充分应用监督检查成果,针对双随机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不以现场督促整改或公开检查结果简单了事,而是第一时间转入执法程序,严格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同时,在执法办案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监督检查对象库,规范开展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妥善处理精准打击与随机覆盖的关系。

  三是线上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实现全程全域监控。 利用福建省农资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将农药、兽药、肥料、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不间断开展平台线上巡查,及时核查农资购销用异常情形,追踪查询问题农资企业产品来源流向,一旦发现假劣农资线索,立即组织各地执法队伍协同查办。截至目前,全省共组织开展线上巡查72047次,线上巡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21万个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9143人次抽检农资603批次现场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2577个次

  四是坚持严管重打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认真落实案件查处三个百分百,即案件查处率100%,案件协查通报率100%,问题农资追溯倒查率100%。对涉嫌犯罪线索明显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对达到移送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司法机关。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482,责令整改303起,立案查处68起。4月中旬,三明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公安机关捣毁了标称复合生物杀虫粉剂的假农药生产黑窝点,货值金额初步估算达15万元以上。

二、浙江省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采取四个一举措,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实现全省农资打假四个全覆盖,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一是上下协同,一盘棋统筹全系统参与。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员参与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依法从严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抓抗疫春耕两手硬,行动期间全省开展巡查检查4583次,出动执法人员17442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0018个次,抽检农资产品2773批次。

二是部门联合,一体化推进全过程覆盖。跨部门开展护农保春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各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一体推进农业绿剑执法、市场监管红盾护农、公安利剑打假三大行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监管。行动期间,查处问题206个,立案查处175起,移送司法机关3起,罚没款33万余元。

三是条块结合,一张网监管全天候响应。农业农村系统内部,产业和行业管理、执法监管、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密切工作配合。畅通12316投诉举报热线,“7×24”小时受理农资侵权投诉和违法举报。针对制售假劣农资的重点商品和重点领域,认真梳理,深挖源头,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行动期间,全省受理举报案件10起。

四是点面互动,一条龙服务全链条畅通。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农业执法和技术服务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农资等服务,普及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常识,确保农民买上优质农资、用上放心农资。全省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4000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25.6万份。

三、广东省

广东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等六类重点品种和重点领域强化农资打假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开展农资监督抽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把近年来在抽查中问题突出、新闻媒体曝光率高、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警示信息。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131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14678个次。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地区,灵活运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及产品登记,清理取缔制假售假黑窝点。截至目前,立案查处202起,移送司法机关11起。

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规范农资使用行为,提高农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省农业农村厅与南方农村报、新浪传媒签订宣传服务协议,通过平面媒体与短视频相结合的方式,把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典型农业违法案例等内容生动活泼地展示出来。

四、山西省

 山西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农资打假执法行动热潮。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提升执法监督效能。省厅专门召开春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协调部署会,将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避免多头指挥,形成对下一个声音、统一行动,由执法监督处、种植业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牵头,抽调事业单位技术专家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赴全省11个市开展监督抽检和执法督导,随机抽取31个县(市、区)119个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线索66个,全部移交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查处,由省厅进行督办。同时,还抽取34个农资样品,已送检测机构检验。

  二是压实属地责任,提升执法办案力度。为进一步压实属地执法责任,提升执法行动成效,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辖区内广泛开展联合巡查和交叉检查,太原、吕梁、长治、晋城、临汾、运城、大同等7个市相继成立执法检查组或督导组,坚持以上率下、上级做给下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全方位履职、全环节监管、大力度查处。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开展巡查检查3925次,出动执法人员14989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9508,查处问题321个,立案200起。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分批次组织市级间农业执法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市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513日至15日,忻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所辖6个县20余名综合执法骨干赴运城、临汾两市参观学习,通过交流座谈和现场教学,就一些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高了新入职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