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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应的主要做法

日期:2020-02-26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字号: 打印本页

     一、福建省

福建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工作部署,组织全省农业执法机构迅速开展以保障农业投入品供应安全为重点的农业执法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护航全省农业稳产保供保春耕

一是应急响应,提前谋划推动落实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制定印发了《2020年福建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关于开展2020年农资打假保供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提前启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高压震慑,集中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再次向社会集中公布农资打假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渠道、及时受理、迅速反应,坚决杜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个别地方因市场供应紧张给假劣农资可乘之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宣传引导,保障农资诚信经营。22日,以厅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名义向全省农资企业发出抗疫情 保供保春耕倡议书》,加强宣传引导,齐心协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保障农资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倡议书》已由各地农业执法机构在全省12000多家农资企业门店发放张贴。

四是线上巡查,推动农资复工复产。129日开始,组织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机构每天联合开展福建省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线上大巡查,做到重点(农兽药)全覆盖、巡查不间断,实时监控农资动态。在确保农资质量安全的同时,通过巡查平台农资购销记录,及时“唤醒”尚未开工的农资企业结束“休眠”状态,尽快复工复产。全省共开展巡查15727人次,巡查农药企业102169个次、兽药企业18657个次、肥料企业35572个次、种子企业7433个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9993个次。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重点巡查高毒农药3066次,农资异常行为3493次。

五是紧盯重点,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春节以来,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系统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346人次,检查农资企业、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等5239个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组织相关农业执法机构在23日前完成对辖区20182019年度省重点监控农资企业进行现场稽查。持续跟踪2019年农业农村部通报和我省查处的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实施严控严管。针对平台巡查发现的购销异常情形,及时跟进现场核实,查纠违法行为。

    二、浙江省

   浙江省各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的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农资市场秩序和商品质量执法监管,确保农资供应安全。

    一是力保农资供应不断档。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深入调查了解当地“菜篮子”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需求、全面摸排种子、化肥等重要农资库存和缺口等情况,在指导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有序复工的同时,积极协调行业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产业和专业协会等各方力量,采取储备调拨供应、精准对接订单供应等方式,确保重要、必须农资供应满足生产需求。截至2月21日,全省农资经营企业(店)8068家,开工7408家,开工率91.82%,其中农资批发企业446家,开工414家,开工率92.83%;农资经营店7622家,开工6994家,开工率91.76%;各地种子、化肥和农药等春耕备耕重要农资供需基本平衡、价格稳定。

    二是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在加强现场检查指导的同时,通过地方报纸和电视媒体、部门网站、产业微信群和公众号、农民信箱等渠道,发放倡议书、告知书,发布疫情防控须知和复工复产条件、流程等要求,指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指导能开的、应开的农资经营单位,在保障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及时开工营业,并加强巡查指导,确保经营安全和农资供应。

    三是严格执法监管不放松。在加强农资保供应服务的同时,坚持复工企业网上巡查全覆盖、产供销全过程监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全天候响应,严查严打无证生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发布虚假农资指导信息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资供应安全。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4000余家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行为60多起。

    三、山东省青岛市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一手抓疫病防控,一手抓春耕备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顿集中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备播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提前介入上门指导,推动农业投入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组织执法人员对兽药、饲料、肥料等5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现场纠正违规行为11项,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全面排除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过程中认真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传达政策和文件精神,敦促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依序复工复产,帮助打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运输通行证2388张,确保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运得进、农产品运得出。

    二是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农业执法队员在走基层开展疫情防控的同时,有重点的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检查农资店的开业条件,要求店员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对进店购物人员开展免费体温检测,每个门店每天消毒2次以上,对不合格的门店,疫情防控期间一律禁止开业。检查农资店相关资质,要求必须持有经营许可证,合法合规经营,做好进销货台账登记,保障生产资料合法优质。鼓励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购买农资,引导经营户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定点投递,避免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

    三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杜绝假劣农资“上市下地”。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主动对接,对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农资经营店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源头上净化农资市场,杜绝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上市下地”。1月以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400余人次,检查指导各类场所1243家次,查办违法案件25起,罚没款6.5万元。

    四、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确保肉类市场稳产保供,全力保障市场肉品供应安全。

    一是全力协调,严格监管。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协调屠宰企业、贩运户、市场业户尽快恢复生产和经营,以保障市场需求。为保证生猪屠宰安全,农业执法人员到屠宰场现场,督导、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化生产,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屠宰间等重点区域及时消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是联手部署,快速落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从保生产、保供应、保民生的角度出发,2月6日联合发文部署实施“四不一支持”的措施,即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运输车辆、不得拦截饲料运输车辆、不得拦截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关闭屠宰场和支持企业尽早复工,确保防控到位,保障到位。文件下发的同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对畜牧养殖业和屠宰业户发放畜禽及产品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保障畜禽运输车辆的畅通通行,自2月6日起已对30多名业户发放了临时通行证。为保障证件发放及时到位,针对当时已封闭进出的10多名业户,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服务,将通行证送到业户手中。

    三是市场调研,沟通衔接。为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强化“五方面监管”(即市场环节农业执法监管、畜禽养殖环节监管、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动物诊疗场所及宠物美容店监管、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监管和畜禽调运监管)的同时,对城郊结合部农贸集市、农贸市场和商超进行肉类供应市场的供需调查,积极协调销售市场与屠宰企业之间联系,实现以销定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