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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日期:2020-01-10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法规司 【字号: 打印本页

2019 1228日,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宋建朝当选为会长。全国人大农委、全国政协农委、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委和中国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以及200多位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2019年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

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韩俊副部长

20191228

 

各位代表、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农业农村部党组,向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宋建朝会长、全体会员,表示诚挚的问候!

       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农业农村部党组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对新时代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为适应新形势新职能,经民政部批准,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更名,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成立。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是党领导下的社团组织,是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保持和增强研究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带领广大会员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下面,我提五点希望。

        第一,把握好正确政治方向。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加强党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领导,注重把党对三农工作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把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将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第二,服务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法治是前提,也是重要保障。我们要推动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构建乡村全面振兴的法律框架;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三,发展好法治理论。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丰富发展理论,用理论指导实践。要注重前瞻性、战略性、可操作性,深入研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等重大立法问题,为构建完备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提供支撑。要深入基层调研,总结凝练基层执法、普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为创新发展法治理论提供思路。

   第四,推动好交流合作。社会组织是联系政府和社会的桥梁纽带。研究会的工作既要上接天线,又要下接地气。会员中,有的来自政府部门,有的来自研究机构,有的来自高等院校,有的来自基层企业,对某个问题,会有不同思考。大家可以相互交流、相互切磋、加强合作。研究会要搭建平台、打造基地、营造氛围,每年就社会关切的法治重大问题,设立一些专题或题目,组织专家开展课题研究,举办高质量的研讨活动,汇集提炼一批新思想、金点子,为制定法律法规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第五,规范好社团管理。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是专门从事法治工作的社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带头尊法守法,在社会组织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研究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社团管理规定和研究会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价值。要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注重建章立制,严格规范研究会的重大活动、新闻宣传、对外工作、人员和财务管理,切实打造一个坚强有力、充满活力、运行规范、能够发挥作用的优秀社团组织。

         同志们!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赖于法治赋能;农村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农业农村部将大力支持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开展工作。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要提供条件保障。让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肩负起使命职责,在波澜壮阔的时代进程中书写新的华章。

 

 2019年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

    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宋建朝会长

20191228

 

各位代表、同志们:

    首先要感谢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农业农村部对我们学会的高度关心和支持!刚才,四位领导做了精彩的情况介绍,时间虽短,内容丰富,韩俊副部长之后还要代表农业农村部党组做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对研究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事业的殷切期望,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积极扎实地贯彻落实韩俊副部长的讲话精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并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了专门部署,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基本遵循原则。

    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会作为农业农村部主管的全国性一级学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研究会更名顺应了依法治国的时代召唤、契合了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以及农业农村部职能调整的需要,体现了我会广大会员的政治自觉和历史担当。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部党组要求,坚守服务三农的初心和使命,将研究会打造为三农法治研究的引领者、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智囊团、涉农法律的宣传队以及涉农法律人才的储备库。要形成农业农村法治领域的中国话语和研究范式,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平台。在学会未来几年的发展中,我们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

    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三农问题具有政策性强、政治性强的特点;法学则具有严密的学科体系,专业性、学术性很强,同时,法学还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研究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中央三农工作大政方针为指导,扎根实践,树立理论自信,自觉坚持从中国国情、农情和实际出发,开展理论研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研究提出促发展、护民利的法律政策措施。牢牢把握学术研究无禁区,宣传授课有纪律的要求,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做好研究、宣传、服务工作,确保研究和研究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实践中建功立业

        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是研究会工作的宗旨和核心价值。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丰富了农村法治建设内容的同时,又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任务,迫切需要运用新的法治理论研究成果指导立法、执法实践推进乡村治理,实现农业农村领域的良法善治。

        一要开展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研究工作要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农业农村部门职责拓展,农村法治领域拓宽,农业农村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深刻变化,法律关系变得更为复杂,更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需要通过法治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把制度优势转化成一种治理效能。根据新的职能任务,研究会的工作重点与研究重心要从侧重研究静态的农业农村法律制度到构建动态的农业农村法治体系转变,这实质上是法制现代化向法治现代化的转变。要从以往侧重从经济法视角研究农业问题向从整个法学视角并结合多学科研究三农领域问题转变,还要注重从对农业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扩大到对整个三农问题领域的研究。农业农村法治领域的研究涉及范围广泛、研究内容复杂,宅基地的三权分置”“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问题亟需我们加强理论创新,填补理论空白,强化制度供给。要坚持从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强对基础理论问题以及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全面建设农村法治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 

        二要加强特色智库建设。作为农业农村部主管的全国性一级学会,我们要紧紧围绕提升服务科学决策、服务农业农村法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下功夫抓研究质量、抓成果应用转化,力求党和国家三农工作面临什么样的问题、难题,我们就能及时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有的放矢的对策建议。要紧扣中央关于农业农村领域重大战略决策和战略部署,集中资源力量,精心组织重大课题研究,从法治的角度献计献策。当前,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以及深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问题开展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要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不定期的简报、专报向中央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研究会的调查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推动更多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实现研究成果与农业农村发展实践进行有效对接,发挥智库的应有作用,并努力向国家高端智库发展。

   三要推动学科建设发展。新中国成立70年的历史,深刻反映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走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法者,治之端也,服务于农业、农村发展的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也有存在与发展的自身逻辑,我们应该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去分析和概括,推动建设农业农村法学理论及法学学科的发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法学学科体系,夯实理论基础,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农业农村立法、农业综合执法以及乡村善治等提供制度创新之源,更加自觉地服务于中国农业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升社会影响力  

        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作为一个全国范围的三农法治研究会,工作范围广、平台优势突出,我们要坚持改革创新,凝心聚力,实现新作为,提升影响力。

一要注重凝聚人才,发挥多元主体集合作用。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会员是研究会的主体和开展工作的基础。农业农村法治研究涉及面宽、范围广,需要理论和实务界沟通交流、团结协作。要把发现、集聚、培养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人才作为未来的工作重心之一,把更多优秀人才吸收到研究会当中,壮大研究力量,提升研究和服务水平。要加大涉农法治研究人才的培养力度,为更多优秀涉农法治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尤其要加强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青年学者参与研究会工作、承担重大课题研究、提高青年会员在理事会和会员中的比例。形成研究会为人才提供平台、人才为研究会贡献才智,以促进研究会凝聚力的良性循环。这次换届我们在充实高校研究部门专家学者力量的同时,吸纳了不少实务部门以及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同志,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集合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让研究、服务和宣传更接地气。广大会员要积极参加研究会活动,把学术研究、实务工作与研究会活动有机结合,充分依托和利用研究会这个平台开展专业领域法律问题研究和服务工作。

二要注重创新方式,发挥法治服务宣传作用。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开展第三方评估、咨询等工作。围绕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个领域和环节,在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立法咨询论证、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乡村治理、法治宣传教育中找到工作着力点,使研究人员深入实践、参与实践、服务三农实践。探索农业农村法治试点基地、农业农村法治典范基地的创建工作。企业会员要利用贴近经济活动实践最近的优势,以设立专项研究基金,定向捐助等方式通过研究会这个平台集合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及其他专业资源,展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攻关研究。围绕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涉农法律法规进农村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的新方式、新途径,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应用,拓展传播渠道,聚集调动各地会员力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农村、农民群众中落地生根。

三要注重扩大交流,发挥研究成果展示作用。要注重农业法学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的融合发展、注重现实诉求与理论研究的差异、注重研究与行业的关系。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会员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跟踪了解学界和学科的最新发展动态。借鉴本学科领域与相关学科领域、国内与国外的研究理念、研究方法与理论成果。研究会自2012年以来连续出版《农业法律研究论丛》系列丛书,建立了集中展示农业农村法治研究成果的园地,扩大了本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今后,在坚持办好论丛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成果的收集、提炼、推广、应用、反馈,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宣传展示研究会成果,将更多关于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有新意、有质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展现出来。

研究会要积极运用调研座谈、学术论坛、年度学术研讨会和专题研讨会等活动形式,为会员搭建交流的平台,加强会内外交流,国内国际交流,碰撞思想,激发研究动力,提升会员的学术竞争力,扩大研究会的社会影响,适时开展亚太农业农村法治论坛;建立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高端合作联盟,建设合作研究基地,努力扩大研究会的对外影响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研究会作为群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夯实研究会工作基础,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在这方面:

一要创新发展理念。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激发内在动能,推进工作创新。在重大研究项目的开展、研究会活动组织形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创新研究会组织体系建设,分阶段组建农业法学、土地、农业执法、乡村治理等专业委员会。要善于利用新信息技术,加强会员间的交流与联系,广大会员要群策群力,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强化协作,发挥研究会多学科、多元化主体的聚合效应,提升研究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要完善管理机制。要把完善研究会内部运行机制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科学的选题、研究、考核、奖励、宣传等机制,比如,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评选研究会年度三农法治贡献人才(人物)。要结合三农工作重大问题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研究会工作会议,推动研究会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章程》为基础的公文处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内部制度上保障社团的规范运作。广大会员要自觉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义务,遵守相关规定,树立和展现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会员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同志们!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之年,是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更名后的开局之年,也是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履职的启程之年,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在建设法治中国、开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新局面的历史征程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做出新成绩新贡献!